首頁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一、養老服務優待

隨著社會經濟的變化,老年人的收入來源也不斷發生轉變。在改革開放初期,社會養老製度還不完善,因此絕大部分老年人以家庭贍養為主,或者靠自己退休後的其他勞動所得支持生活開銷。而後隨著養老保險製度的不斷完善與推廣使得越來越多的老年人因此受惠,養老金的作用也逐步超過了家庭成員供養、老年人自己勞動所得等渠道,成為我國老年人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養老金的領取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現行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

(一)基本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且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目前老年人在領取養老金時享受到如下優待:(1)部分銀行內部設有老年人專用窗口,並提供“導銀”服務,讓老年人能按時順利領取到養老金;(2)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兩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將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兩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二)福利養老金

福利養老金是針對老人中的弱勢群體,在我國基本養老金製度之外所設立的一種針對無保障老年人的福利製度,是為了真正實現全民保障的一種體現社會主義公平的社會保障製度。目前該製度僅在上海市和北京市試行,福利養老金政策既不屬於社會保險也不是社會救助。這種福利性養老金政策與我國現階段倡導的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相呼應,是一項適度普惠型的現金福利政策。它具有非繳費性、適度普惠性、現金支付等3個特征,這3個特征也是京滬福利養老金政策的共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