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宜居社區是以人為本位的社區,滿足人的需求是建設宜居社區的基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因此,正確認識和理解“人的需求”,是建設“宜居社區”的基本前提。
首先,城市中老年人的需求具有共性,對“宜居”條件有共同的需求,如提高環境、公共設施等的服務供給能力和設施配置標準。另外,老人的需求又有群體差異性,他們對“宜居”條件表現出需求差異,這些不同要求在某些方麵甚至表現為一定的矛盾性。因此,建設宜居社區不僅是一個設施建設問題,還是一個如何協調兼顧不同群體利益和需求的公共政策的製定問題。通過投資建設和調整資源配置,滿足不同群體的需求,使社區能夠適宜不同的群體居住,使社區更加穩定、協調、和諧。
住宅建築不僅要具有現代建築的藝術內涵,還應具有其獨特的民族風格和地域標識,傳承地域文化,延續城市文脈。和諧人居對建築的要求是地域特色和文化內涵相協調,傳統建築風格與現代建築風格相結合老年宜居社區建設,就是為老年人創造一個物質設施完善、精神生活豐富的養老環境,綜合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滿足老年人基本需求與深層次需求,將“被動養老”轉化為“主動養老”,倡導老年人自信、自立、自強的生活方式,讓老年人在享受到社會與科技進步成果的同時,達到身在自然、老有所為、與時代發展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