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的實施意見》
養老產業是為老年人群提供產品和服務的特殊產業,發展養老產業既有利於滿足老年人的社會需求,形成健康老齡化社會,又有助於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緩解就業壓力,減輕社會保障負擔。社會參與是發展養老服務的必由之路。2012年7月24日,民政部發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的實施意見》,該優惠政策與以往的政策有以下幾個突破點。
(1)鼓勵民間資本辦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擴大養老服務網點建設。
(2)鼓勵民間資本辦集照料、護理、康複、娛樂為一體多種形式的養老機構。
(3)鼓勵境外資金在境內投資設立養老機構。
(4)養老機構公辦民營。
(5)要將民間資本參與運營管理的養老機構納入中央專項補助資金的支持範圍。
其中指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對於實現養老服務投資主體多元化,緩解養老服務供需矛盾,加快推進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係建設,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