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位於北美洲北半部。16世紀淪為英、法殖民地,後成為英殖民地。1926年獲得外交獨立權。1931年成為英聯邦成員國。加拿大為典型的移民國家,移民來自世界各國200多個民族。民族的多樣化和文化的多元性是加拿大的基本國情。1971年,加拿大政府宣布實行在兩種官方語言(英語和法語)框架內的多元文化政策,每年設立專門款項,支持多元文化建設。目的是使各個民族在社會中有一種歸屬感,以促進加拿大的發展。
此外,加拿大憲法規定,教育的管理全歸各省所有。加拿大存在著13個自治的教育體係(10個省,3個行政區)。各省和各行政區的教育體製既有許多相似之處,又折射出各地區地理、曆史和文化的差異性。加拿大的學前教育也深受多元文化和地方自治的影響。
(一)加拿大學前教育的管理
加拿大憲法規定,各省和行政區自行負責社會和教育事業。中央政府負責特殊族群(如土著居民、軍人家庭、新移民和難民)的教育。
各省和行政區對學前教育負有主要責任。除了愛德華王子島省,所有地方政府都將保育機構和幼兒園的管理分開,分別由不同的機構來管理和製定規章製度。各省和行政區負責資助低收入家庭、關注健康、設立培訓幼兒教師和保育工作者的培訓機構等。
各省和行政區資助幼兒園,5~6歲兒童的教育為免費的,有的省擴展到4歲。幼兒園由公立學校的校董會、學區和私立學校管理。大部分的保育機構歸各省的社會服務部和人力資源部管理。它們負責製定標準,頒發執照和確保標準的統一。除了提供少量的補助金,政府不資助受監管的兒童保育機構(除了魁北克)。兒童的保育費用主要由家長承擔。
(二)加拿大學前教育機構
加拿大正式的學前教育機構主要有以下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