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心理學家吉爾福特(J.P.Guilford)認為,創造力的行為表現有以下三個特征。
(一)變通性
具有創造力的人在解決問題或學習時,能夠隨機應變,觸類旁通,具有較高的應變能力和適應性;對問題的思考有比較大的彈性,思考的線路不是局限在一個方向,而是向多個方向發散擴展,靈活變化。
例如,要求幼兒說出積木的用途時,某一幼兒回答說:“積木可以搭房子、建立交橋。”另一幼兒回答說:“積木可以用來建房子、做娃娃家的桌子、壓東西……”前者的回答沒有離開遊戲中積木建構的功能,而後者從不同的角度考慮問題,變通性較強。
(二)流暢性
具有創造力的人思維非常敏捷、靈活、迅速;行為快速;對事情的反應比一般人敏銳;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表達出較多的觀念。
例如,問幼兒:“紅色的物體有哪些?”某一幼兒能很快回答:“紅色的物體有太陽、蘋果、紅旗、衣服、汽車、水彩筆、鞋子。”另一幼兒可能思考片刻僅回答:“太陽和蘋果。”可見前者的回答更具有流暢性。
(三)獨特性
具有創造性的人在行為上表現得超乎常規,擅長做一些別人從未做過或想過的事情,觀念新穎獨特,能產生新奇、罕見、首創的觀念和成就。
例如,在遊戲活動中,創造性強的幼兒會從通常的小物品(一張紙片、一根棉簽、一個空瓶子等)中發現許多不尋常的用途,別出心裁地玩出新的花樣。
資料卡
幼兒創造力的評定
問題:鉛筆有什麽用?
幼兒甲:1.畫圖畫 2.寫字 3.寫信 4.寫數字 5.做筆記 6.簽名
流暢性:6分(一共答了6道題)
變通性:1分(因為這6項都是用於書寫)
獨特性:0分(因為這6項全班幼兒40%以上都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