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應該鼓勵孩子多與人交往,隻是不同的年齡,交往的目的和方式會有所區別。
3歲前——
培養孩子與人交往的能力,教孩子見人打招呼,學習禮貌用語;能夠根據人的年齡、衣著、裝飾等因素準確稱呼;能對包括幼兒園老師、鄰居在內的長輩表示尊敬;能微笑待人並用溫和的口吻對人說話等。
給孩子提供與大人接觸的機會,經常帶孩子進行戶外活動,參加各種聚會,邀請親朋來家做客或去別人家做客,讓孩子在不同的社交場所接觸到他形形色色的大朋友。
也不要忽視了父母的“榜樣”作用,通常那些熱情好客的父母,他們的孩子也非常擅長交際,交友廣泛。
培養孩子“察言觀色”。鄰居家的樂樂是爸爸媽媽的貼心“小棉襖”,當她看到爸爸媽媽臉色不好或喊累的時候,就會很乖巧地自己玩,這種時候絕不給大人製造麻煩。“察言觀色”並非是個貶義詞,它更是一種能力。善於“察言觀色”是學習體諒他人的前提,教孩子如何從臉部表情、動作上來體察他人的心情,尤其要鼓勵孩子具有同情心,這樣會使孩子更受人歡迎。
3歲後——
幫助孩子成為討人喜歡的人,會主動認錯或向對方說“對不起”,同時也能原諒別人;如果親人生病,能主動表示關切;當大人不在家時,能恰當地接聽大人的電話;學會與人商量的初步技巧。
教孩子學習自我介紹也很重要。有位媽媽給她女兒做了個小小的名片。女兒叫小雪,名片就用雪花做裝飾,看起來很有女孩子味兒,很可愛。上麵有小雪的大名、小名、生日、特長愛好等。小雪每每見到新認識的人,不論大人孩子,都會遞上自己的名片。我看見上麵寫著“特長:輪滑”,就跟她聊起輪滑,並且告訴她,我不敢玩這項運動,因為我怕摔跤,小雪立刻就跟我有話可說了,我們成了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