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早期的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多是以師傅帶徒弟的方式開展,煙台、南通、長沙等地的特殊教育學校就通過開設師範部、師資講習所等形式,培訓過一些教師,但這些培養形式都存在時間短、規模小的問題,雖有師範班的名義,卻沒有開設專門的師範生課程。接受培訓的教師每天除隨班上課、見習和試教外,隻有一冊十幾頁的《聾啞教育講義撮要》略供參考。
新中國成立之初,國家的各項事業百廢待興,特殊教育也得到了應有的重視。1951年,周恩來總理簽署《政務院關於改革學製的決定》,開始將特殊教育正式納入國民教育體係。1959年,教育部和一些地方教育部門還舉辦了幾個為期3~6個月的聾教育和盲教育師資短期訓練班,但這種短期集中式的培訓和分散的“師傅帶徒弟”式的培訓並不能從根本上滿足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特殊教育師資數量與質量的需求。真正接受過嚴格特殊教育教師職前培養的隻有我和銀春銘。
改革開放以後,新中國的各項事業都在恢複,以盲、聾、智力落後三類兒童為主的特殊教育也得到了較快發展。1980年暑假,我正式到北師大上班,成立了北師大特殊教育研究室。根據我們對國內的抽樣調查結果和國外對特殊兒童所占比例的估計,20世紀80年代,我國有幾百萬盲、聾、智力落後、肢殘等各類特殊兒童,而適齡特殊兒童的入學率僅為8%,特殊教育學校的數量和師資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要。當時,國內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中幾乎沒有人受過專門的特殊教育師範訓練。北師大建立特殊教育專業之前,教育部創辦了我國第一所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即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成立於1982年,簡稱南京特師,今“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當時其師資中沒有一人受過高等特殊教育師範方麵的培訓;後來,山東、黑龍江、山西、北京等地也陸續籌辦了特殊教育師範學校(班)。隨著特殊教育的普及,各省、市、自治區才逐步建立起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另外,國家教委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急需受過高等特殊教育、具有專業知識的行政管理幹部;同時,當時條件下,我國尚無專門從事特殊教育的研究機構,從特殊教育科研的發展看,中央到各地教科所都需要一批掌握特殊教育學和特殊兒童心理學的研究人員;我國還需要一批自己培養的特殊教育研究生。綜合以上幾個方麵的情況,全國最少也需要上千名從事各類特殊教育的專業人員。因此,北師大建立特殊教育專業迫在眉睫,但是一個新專業的創立並非一蹴而就,前期必然需要大量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