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本課程開發

四、校本課程開發的實施效果評價

對校本課程實施效果進行評價,可以作為該門課程建設行動的總結和回顧。校本課程實施效果評價可以是總體評價,也可從學生學習成效、教師專業成長、滿意課程、負擔情況等幾個方麵來考察評價(見表6.21)。

表6.21 校本課程實施效果總體檢核表

(一)學生的學習成效

包括課程目標的達成、學生學業質量提升及綜合素質的提高,參見本章第一節。另外,學生是校本課程開發和實施最直接的感受者,學生對校本課程實施後所產生的看法也是評價和改進校本課程的最具有參考價值的信息,可以通過問卷或調查表的形式來收集信息。問題參考如下:

1.這門課程達到學生預想目標的狀況;

2.教師為學生提供主動學習、自主參與學習的狀況;

3.教師講課或安排的活動與學生學習興趣、學習動機的狀況;

4.教師教學時注重引導學生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狀況;

5.教師協調課程教學、使用、駕馭教學材料的狀況;

6.學校外部人士參與課程開發實施的狀況;

7.對有特殊需求學生的關照狀況;

8.學生對課程的喜愛狀況。

(二)教師的專業發展

對於校本課程開發,除了學生發展,教師也應在其中增進課程意識、獲得課程理解、提升課程知能。為此對教師專業發展的自我意識與自我反思也應是校本課程實施效果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教師專業發展的評價用檢核表實施,請教師進行回顧反思檢核(見表6.22)。

表6.22 校本課程實施教師專業發展自檢表

(三)學校的特色發展

校本課程的開發應該能促進學校的特色發展,促進學校個性化、多樣化辦學。校本課程對於學校發展的效果評價可以從以下角度來考慮:

1.課程是否反映學校辦學理念及文化精神,依托學校核心文化或地域核心文化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