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有效學習與教學——9種學習方式的變革

第二節 服務學習的曆史發展與理論基礎

一、服務學習的曆史發展

雖然服務學習的誕生可以追溯到1884年英國的大專生的社會服務,但大部分學者都認同美國是服務學習的發源地,並由此影響了世界各國。

在美國,“服務學習”的萌芽最早出現於20世紀初。當時的亞瑟·丹恩(Athur.W.Dunn)較早提出了服務學習的雛形理論,並開始嚐試將社區服務與社會科課程[1]結合起來。作為1916年美國社會科課程委員會的秘書,他領導開發了一門名為《社區公民》的課程。該門課程對後來的社會科課程影響深遠。20世紀二三十年代,在進步主義教育運動以及社會政治運動的大背景下,一些教育者繼續通過社會效能(social efficiency)或者社會能力(social competence)方麵的課程來繼續倡導培養公民的責任。他們力圖使學生不再囿於課堂技能,而開始指導學生參與到學生管理與社區公民生活的實踐中去。到了20世紀70年代,心理學家布魯納(Jerome Bruner)開始關注如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的學習進取心得以維持與強化的問題。通過大量的課堂觀察研究,布魯納認為學校的學習過於孤立,必須將學校學習與社區明確地聯係在一起。他建議課堂教學應該促使學生參與到與學校、社區問題相關的計劃和行動中。此後,越來越多的教育學者與實踐者開始力圖在社會科課程中克服學生對於理論知識及其抽象研究的冷漠態度,並增設一些學科課程知識與公民活動相結合的內容。這一時期出現的“經驗教育”“社區實習”等都體現出了服務學習的一些特征。[2]

20世紀80年代開始,美國全國學校改革運動引起了學校對於社區服務的興趣,學生參與社會服務的熱情激增。1983年厄內斯特·博耶(Ernest Boyer)提議在中學生中開展一種卡耐基課程(Carnegie unit),課程為了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展開了長達120小時的社區服務。1992年馬裏蘭州首次規定:高中生必須要有72小時的社區服務作為畢業要求,由此服務學習迅速在各州和城市得到發展;如加利福尼亞為所有學生建立了服務學習計劃;芝加哥、費城等城市則通過立法支持服務學習發展;越來越多的大學也要求學生在入學申請中提供參加過誌願服務活動或社區服務活動的證明。從1984年到1997年參與服務學習的中小學生人數從90萬發展到1260萬,高校學生參與的比例從2%發展到25%。服務學習作為一種教育改革策略,得到了眾多學校的支持。[3]經過各州、地方的實踐探索,以社區服務與學校課程相結合的經驗教育模式——服務學習得到了認可,並在美國得以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