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長如何優化內部管理

三、人事管理

2003年,《關於深化中小學人事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頒布,標誌著我國中小學人事製度改革進入一個新時期。改革的重點在於實行聘用(聘任)製和崗位管理,優化中小學教職工結構,實行教職工聘用(聘任)製;完善中小學教職工工資保障機製,建立健全分配激勵機製。人事管理工作是校長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具體分為崗位設置、崗位管理以及教職工隊伍建設等方麵。

(一)科學設崗

中小學的教職工編製是進行崗位設置的主要依據。有學者指出,就目前學校的人員結構狀況和工資政策來看,可以將學校教職工分為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三類。[4]在設置崗位時,校長需要秉持“按需設崗”的原則。在核定的編製數和教師職務比例結構內,根據本校的教育教學任務、學生數和班額、教職工工作量來合理定編,製訂崗位設置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崗位設置方案需要由集體討論通過方可以實施。從多方麵利益角度思考,廣泛聽取現有教師員工的建議和意見,保證每一個編製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用,能不設的崗位堅決不設,能少設的崗位絕不多設,發揮好崗位設置的管理效益。當學校出現任何事情時,都能找到崗位負責人,避免相互推諉、濫用職權等現象的發生。

(二)從身份管理走向崗位管理

從身份管理走向崗位管理,是推動中小學人事製度改革的重要環節,目的在於消解工作惰性,調動教職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在合理的崗位設置方案的指導下,按照相關規定,校長應牽頭組織製訂崗位細則,嚴格聘任程序,實施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學校對聘任的教職工實行合同管理,與學校簽訂聘用(聘任)合同,明確聘期內的崗位職責、工作目標、任務以及相應待遇,任期內的工作職責需要按照崗位說明書以及合同內容執行;實行定期考核機製,對不同崗位的員工進行考核;實行按需設崗,勢必會導致部分人員的暫時性“下崗”,對這部分人員實施人文關懷,允許其選擇“在崗學習”,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再次考核;進行崗位清理時,校長應嚴肅崗位整頓力度和風氣,加大對在編不在崗人員的清理力度,維護學校內部的健康運轉。同時,校長注意把“合適的人放到適合的位置”,考慮教職工的工作能力是否與崗位相適應,讓教職工的成長軌跡與學校的發展目標相一致,為教職工搭建施展才華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