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印度雖也有過如《古事記》(普蘭那)那樣的著作,但總的說,它缺乏曆史傳統:它既未出現過像中國、希臘和羅馬所有過的可稱之為曆史學家的人,也沒有像《春秋》、《左傳》、二十四史、希羅多德的《曆史》、修昔底德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李維的《羅馬史》等那樣的曆史著作,更沒有闡述曆史發展思想的著作傳世,直至近代。
一、歐洲各國對古代印度的研究
(一)近代英國對古代印度的研究
對古代印度進行研究,首先是從近代歐洲各國開始的。隨著新航路的開辟,歐洲人來到印度,首先是英國、法國的商人。17世紀,他們在印度成立了東印度公司。還有一些傳教士也來到印度。這些商人和傳教士把他們的所見所聞帶回歐洲,引起了歐洲學者尤其是英國人的廣泛興趣。
為了長久統治印度,也為了同當地土著居民進行交流,英國人開始學習、研究當地語言,出版了詞典和文法書籍,並開始對印度的不同社會階層和種族集團的關係、土著居民的風俗習慣進行了解。他們逐漸認識到,對印度的曆史和文化進行研究,對他們在印度的統治具有重要意義。於是,西方學者開始研究古代印度的語言,研究、搜集和出版古代印度的文獻,研究古代印度的宗教、哲學、文學,而後又逐漸擴展到社會、政治等各方麵。
自然,歐洲人最初在學習、研究古代印度的語言時,老師都是印度人。在對印度進行研究的英國人中,在初始階段,起過重要作用的是瓊斯(Jones),他被認為是科學的印度學的奠基人。瓊斯於1783年來到印度的加爾各答(Calcutta),擔任法官職務。他將《摩奴法論》由梵文譯成了英文,還將迦梨陀娑的著名戲劇《沙恭達羅》以及其他一些古代印度文學和宗教文獻翻譯成了英文(他是先將其譯成阿拉伯文,然後再譯成英文的)。他最大的貢獻莫過於發現古代印度的梵語與希臘語和英語實際上是有著共同起源的相近的語言。他同威爾金斯(Wilkins)、科勒布魯克(Colebrooke)等人為比較語言學、古印度哲學和宗教等方麵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