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斯貴族占有的土地
除了波斯的王室家族在被征服的地區占有大量的土地以外,波斯的大官和貴族也因各種原因(如因軍功或擔任了官職等)而占有大量的土地。
如據BE 9 48,穆拉樹商家的後代恩利爾-蘇姆-伊丁租佃了一個名叫巴加米利的波斯官吏的長有樹木的土地和穀田,其租期長達60年,
米特拉達特之子巴加米利對穆拉樹的後代恩利爾-蘇姆-伊丁自願承諾如下:“我的長有樹木的地和屬於我父親已故兄弟的穀田(位於辛河渠和西裏什吐河渠岸上),以及在加裏亞地方住房——它北邊獤尼努爾塔-伊丁之子納布-阿赫-伊丁的田地交界,還同尼普爾的居民巴納尼-艾列沙的田地交界,在南邊同巴拉吐之子米努-貝爾丹納的田地交界,在東邊——在辛河渠,在西邊——在西裏赫吐河渠岸上,而同阿爾塔列姆的譯員努蘇恩帕特(一個伊朗人)的田地(交界)。所有這些用以出租和園藝栽培(的田地),我將給你使用60年,你承租這片有樹木的土地,一年付租金20庫爾棗椰子,而穀田則用作園藝栽培。”
後來,穆拉樹的後代恩利爾-蘇姆-伊丁同意了他的意見,承租了長有樹木的地和穀田60年,(即)他的部分和自己兄弟的已故父親努蘇恩達特的部分,以及長有樹木的地,每年(交納)20庫爾棗椰子,而穀田則用60年時間進行園藝栽培。每年塔什利吐月,恩利爾-蘇姆-伊丁應交納給巴加米利20庫爾棗椰子作為這塊田地的租金,米特裏達特之子巴加米利將在60年內從穆拉樹的後代恩利爾-蘇姆-伊丁之手得到這塊土地上的全部租金,將由他交納。如果在60年期滿之前,巴加米利從恩利爾-蘇姆-伊丁手中奪走這塊田地,並在這塊田地上耕種,在這塊田地上進行園藝栽培,巴加米利應付給恩利爾-蘇姆-伊丁1塔蘭特白銀。如果巴加米利要這塊土地,那麽,他應騰空這塊土地,並轉交給恩利爾-蘇姆-伊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