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說法認為,在周代,社會劃分為10個等級,王、公、大夫、士、皂、輿、隸、僚、仆、台,士以上為貴族,以下為賤役。士在貴族宗法製度的係統中,“大夫臣士”,士應是大夫的子弟。士可受封得到土地,“士食田”,由庶人力耕,其還有家內奴隸,“士臣皂”。士也有宗法,“士有隸子弟”,“士有朋友”,士可把家產分給子弟,所以可以役使他們;士還講求兄弟倫常,按貴族倫理行事。士還是武士,這與他們的身份和職責相關。周代戰事以車戰為主,士乘車作戰,稱“戎士”、“勇力之士”、“甲士”、“射禦之士”等。士可以做官,“士之仕也,猶農之耕也”,“士之失位也,猶諸侯之失國家也”。[17]士享有受教育的權利,能夠進入國家舉辦的學校學習禮、樂、射、禦、書、數及其他各類知識。
春秋時期,士的數量大增,來源也更加多元。由於分封製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貴族子弟成為士;同時,隨著宗法製的鬆動,越來越多的下層平民甚至賤人地位上升,逐漸也被稱為士。士從原來的貴族等級,變為社會上有一技之能者的稱謂,因而群體迅速壯大。當時的有權勢者,往往“棄其子弟而好用遠人”[18],或者叫“棄親用羈”[19],即任用外鄉來的客人,而不用自家有身份地位的兄弟子侄。這些都表現了時代發展的新潮流。春秋後期,由於戰爭形式開始發生變化,擅長車戰的武士逐漸被越來越多的徒兵取代,平民也可以從軍參戰,過去作為貴族等級的士失去了職業優勢,其軍事職能漸漸消去。隨著卿大夫之家和陪臣勢力的強大和郡縣製的興起,文職管理人員的需求量大增,文化知識成為管理手段中的重要內容。為了到這些機構中謀求職位,越來越多的士人尋求學習文化知識的機會。就在這個曆史時期,士人中一位偉大的聖人脫穎而出,他就是被後人稱為中國文化象征的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