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采訪策劃過程中,經過對采訪意圖、信息集合、價值取向進行了通盤考慮之後,方可確認具體選題。
選題確定下來,記者的多維性思維活動並沒有告一段落,此刻還要考慮主題、角度、形式。
采訪報道同步化已成為電視傳播的發展趨勢,記者確認選題之時不能不對主題、角度、形式加以綜合思考。通常,在采訪策劃過程中,對主題、角度、形式的思考僅僅是初步的,是否切合實際還有待在采訪深入過程中加以驗證。
1.對主題的思考
主題是記者在反映客觀事物時,通過具體報道的內容所表達的中心觀點、中心思想。
(1)主題與問題
主題不是記者在報道中提出的主要問題,而是記者對問題持有的觀點和評價。1988年全國好新聞評獎,其中35個獲獎的電視作品有1/3是揭示社會問題的。例如,《振興開封座談會開成催眠會》《亂開發票成為幹擾物價改革的一大公害》《迎接檢查菜場三天遲開業》《四平農科所科研成果越多單位越窮》等,這些新聞中所提出的問題並不是報道主題,主題是記者對問題的看法。記者的看法、評價既可以畫龍點睛地明確表露,也可以讓觀眾根據事實自己得出結論。像《振興開封座談會開成催眠會》就是明確點出:“像這樣無意義、無效率的會議,還能讓它繼續下去嗎?”《瑪納斯縣在抗洪期間組織跳舞引起公憤》則是讓觀眾自己下結論:“參加舞會的除了部分水利職工外,還有在這裏組織抗洪的上級有關的負責同誌。事後,還有同誌為他們四處奔走,希望本台不要播出這條消息。”
(2)主題與內容
內容是報道對象、報道範圍、主要事實,主題是通過這些內容表達的某種思想、主張。例如,廣東台的評論《潛在的危機——關於童工現象的思考》就是通過新出現的童工現象說明:“在我國經濟發展的同時,存在著淪為低知識民族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