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5.感情的悲觀主義

這種悲觀主義同樣應受批判。它把快樂或幸福看作至善,認為人生並不能得到它,因而人生不是善。但是,人生的目的並不是快樂。我們已經指出過:快樂或幸福是實現一個更高目的的手段,是目的的一部分。不過,在此且讓我們撇開這一點來考察另一點,即認為人生的痛苦比快樂要多。它有兩種途徑來證明自己的真理性,一是根據經驗,說人間是一個淚穀,給我們一個歸納的證據;二是從一個先驗的基礎出發,證明人生沒有可能幸福,人類的性質和宇宙本身這樣安排使得幸福成為不可能。

(1)那麽我問,真有這樣的證據嗎?悲觀主義者喜歡告訴我們人生苦大於樂,痛苦過剩而快樂不足。但實際上不可能做出這種計算。參照你個人的經驗,你能說這個痛苦比那個快樂要大一些嗎?你能把你在一天或一個小時中所經驗的快樂痛苦分別相加,然後比較這兩個結果嗎?同樣,你能計算你一生的痛苦和快樂,說你的痛苦超過快樂嗎?如果你對最熟悉的自己尚且做不到這點,你怎麽可能為別人、為整個人類計算,說他們受的痛苦大於快樂呢?你又怎麽能說某個人所實現的快樂小於另一個人所遭受的痛苦呢?

(2)偉大的德國悲觀主義者叔本華企圖從人的意誌的性質,演繹證明人生的痛苦大於歡樂。生命是由盲目的欲望構成的,它得不到滿足就會痛苦。我欲望一件東西而又得不到它時,我是痛苦的,當我得到它的一刹那,我感到滿足,然後我又欲望另一件東西,在未得到它之前又感到痛苦。我絕不會有持久的滿足,我不斷地渴望我沒占有的東西,渴望每一朵鮮花。“每一個人的生命都在欲望和滿足之間擺動。希望按其本性來說是使人痛苦的,希望的實現很快就使我們厭倦。目標隻是一個幻影。占有趕開一個欲望,欲望又以新的形式出現;即使不這樣,空虛、無聊、苦悶也會像欲望一樣折磨我們。”[4]我日複一日地希望較好的東西,但它們決不會到來,隻是一個幻影讓位於另一個幻影。我不斷地渴望和期待,直到死神來憐憫我,把我攏入它的翼下。每過一天我們都離墳墓這個最可怕的目標近了一步。當塔赤斯登(莎士比亞《皆大歡喜》中的小醜)這樣說時,他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