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李謙正和金宵一起用早膳。
昨天他們用過午膳之後,應邵江之邀去了邵洋的私宅。邵洋叫了堂會。李謙對這個不感興趣,被同樣不感興的邵江拉去手談了幾局,用晚膳的時候繼續喝酒,直到亥時才散。
金宵見邵洋那裏還有院子裏叫來的窯姐兒,他怕酒後誤事,不願意在那裏留宿,就隨著李謙回了李家位於西街的宅子。
晚上喝得太多,他早上起來的時候還頭痛欲裂,吃什麽都沒有味道。
李謙倒好,昨天晚上比他喝得還多,卻像沒事人似的,一個大肉包子三下兩下就下了肚,又拿了個包子吃。
“我說,”金宵羨慕地道,“你昨天喝的是水吧?”
“昨天拚命灌我酒的不是你嗎?”李謙不客氣地道,“是酒是水你都分不清楚嗎?”
金宵頓時氣餒。
李謙說著,放下了手中的碗筷,道:“我有件事要和你說。”
金宵點頭。
食不言寢不語,這是禮儀。
兩人趕緊用了早膳,去了旁邊的小書房說話。
“我聽說你妹妹來了大同,你們兄妹碰過麵了沒有?”
金宵是作為兄弟給李謙送聘禮來的大同,等過幾天,他會做為李謙的兄弟去迎親。所以他這些日子一直住在李家。
他有沒有客人,李謙再清楚不過了。
金宵沉默了片刻,道:“你怎麽知道我妹妹來了大同?”
沒有回答李謙的話。
李謙盯著他的眼睛:“昨天在濟南村的時候,你不是問我怎麽見個朋友去了半天才回來嗎?我是去見了嘉南郡主。她告訴我,她在逸仙樓的時候遇到了你妹妹……”
金宵驚訝的下巴都要掉下來了:“嘉南郡主和你在濟南村見了麵,在此之前,她還去了逸仙樓喝茶?她不是待嫁的新娘子嗎?”
怎麽能到處隨便亂跑?
最後這句話他沒有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