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元口中的峰哥,是她的堂弟,南峰。
小叔南鴻安前年去世,南峰就來到了大伯南鴻明家。
如果說南家不誰把南喬視為親人,也隻有這個堂弟南峰了。
“走吧,邊走邊說。”
南喬也顧不得回去找南家的人算賬了,拉上唐元元上了車。
唐元元坐上車,就跟她說了最近發生的事兒。
“你被抓了之後,耀世娛樂和南家的人都不肯出麵保濕你出來,我和峰哥手上錢也不夠給你請律師,所以……所他去給人當拳擊陪練去了。”
“拳擊陪練?”南喬一聽揪心了。
拳擊陪練說得好聽是陪練,說白了就是挨打的人肉沙包。
南喬從小運動神經發達,加上又有個開武館的外公,所以學了不少本事。
隻不過,到了南家之後,南喬已經三令五申他不許再跟人動手。
“我本來想找南叔叔去勸他,可是南家的人根本不管,還把我趕了出來。”唐元元哭著說道。
南喬一邊開車,一邊說道。
“他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不管,還會管一個沒爹沒娘的侄子?”
南喬出事這麽久了,她的親生父親看都沒去看過她一眼,更別說幫她請律師,保釋她出來了。
“薛少說隻要峰哥給他當一周的拳擊陪練就給五萬。”唐元元看了看她,紅著眼眶說道,“峰哥想給你請律師,所以就答應他去了。”
“簡直亂來。”
南喬皺眉,又踩了一腳油門加快速度。
雖然這不是她的弟弟,但現在她成了南喬,說什麽也該幫她保護好這個弟弟。
畢竟,在這個家裏,這是唯一關心她的親人了。
唐元元打開自己的背包,說道。
“這是峰哥前幾天拿回來的四萬,他說信還有那了一萬拿到了,就去請律師保來的。”
“可是前麵四天他已經傷上加傷了,我怕今天再去了會出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