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建國心裏打著如意算盤,腳步輕快,想著回去如何準備。他今天更加全麵地了解了何甜甜,不光是外表的魅力,還有內裏的美。
不管如何,他都要得到何甜甜。
大家走後,齊三奶奶,何甜甜,齊小燕三人一起刷鍋洗碗。
齊小燕今天心情好,在邊上哼著小曲兒,聲音婉轉動聽,像山間的百靈鳥一樣。齊小燕平時說話聲音沒什麽特別,隻是一張嘴唱歌,聲音就顯出不一樣來,天生一副好嗓子。
何甜甜見齊小燕喜歡唱歌,心裏推測,小心問道:“小燕兒,你是不是喜歡唱歌啊?”
齊小燕點點頭道:“是啊,我十分喜歡唱歌,在學校裏,每一次都是領唱。我們的音樂老師說我有一副好嗓子,樂感強。”
原來如此,何甜甜明白了。李明凱有個手風琴,而且懂音樂。齊小燕也喜歡唱歌,兩人有共同的語言。你來我往的,一來二去的,可不就能搭上了唄!
前世的七零年,在交過公糧之後,好像公社裏的宣傳隊,到各個生產隊演出。齊小燕和李明凱都被選上了,在一起待得時間長了,估計就是在那時候認識的。男未婚,女未嫁,自然而然就處上了唄!
“真的啊?”何甜甜做驚訝狀,“如果可以的話,你可以去考外麵的文工團啊!”
“文工團?哎,我隻是一個農村姑娘,哪裏考得上文工團啊!”齊小燕驚歎道,她以前想考大學的,不過現在學校都關閉了,上大學要推薦了,根本輪不到她。
何甜甜一心想改變齊小燕的命運,不讓這個善良的姑娘承受懷孕被拋棄痛苦,也希望她可以逃開跳河自殺下場。
“怎麽就不可以啊?”何甜甜皺眉道,“你看你,長得好看,聲音好聽,唱歌也好聽,隻要有機會,一定可以考上的。”
“可是那些城裏的大單位,也不在我們這窮鄉僻壤招人啊。”齊小燕心動了,她雖然平時嬌弱,但是她喜歡站在舞台中間的感覺,希望別人的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