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京都泡沫時代:從變賣億萬家產開始

第二百一十九章 東京審判

1990年10月3日,東京都千代田區隼町4番2號,最高裁判所(日本東京最高法院),大法庭。

這座被稱為“奇岩城”的建築一直是日本民眾心中最神聖,最莊嚴,最能維護國家尊嚴、律法和民意的地方。

年滿65歲,即將卸任最高裁判所裁判官(法官)的千野隼太郎沒想到在自己退休之際,竟然還能接到牽涉如此巨大的個人案件。

由於案件繁多,大部分上報最高裁判所的案子都會由分管、民事、刑事、行政等分類的調查官先行檢閱確認是否受理,最後得出的結果往往是他們直接審判而出,隻有極小一部分會上由5名法官組成的3個合議庭構建而成的小法庭,進行終極審判。

而能上他主持的大法庭的案件,一年也不到十起。

一般都是牽連廣泛,由東京地檢、大阪地檢兩大特搜部提交的大批量官員受賄案件,譬如前些年的利庫路特案件。

這是他擔任法官近三十年來,第一次在大法庭審判個人案件,而且對象還是個年僅二十六歲的年輕人!

千野隼太郎是三菱重工社長千野龍的親哥哥,後者在開庭前許久就曾親自帶著孫女千野凜過來拜訪他,希望他能在這次案件中放北原蒼介一馬。

“至少不能讓他被判決死刑。”

這是千野龍的請求。

人生最後一起重大案件審判對象是親侄孫女的未婚夫,千野隼太郎是沒料到的。

要不是兩家還沒任何關係,根據回避原則,他還得進行回避。

首相內閣這邊也來人打了招呼,千野家和東京那些豪門一向沒什麽交往,對方也深知這點,因此並未在他這裏花多少時間。

千野隼太郎又回味了一遍那滿目瘡痍的起訴書。

這小子到底是造了多大的孽啊!

怎麽民事、刑事、行政一項都沒落下!

此次判決意義重大,作為三審終審製國家,這是為數不多,第一次判決就放在最高裁判所大法庭的個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