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走了。”
顧媽跟了女兒兩步,直到女兒走進火車站的安檢處,準備進站。她張大嗓子,想對女兒喊兩聲一路小心,突然記起女兒聽不見,隻好把話咽回了肚子裏。
其實顧暖知道顧媽沒有離開,可是,她不能回頭看,隻能往前走。
長大了,怎麽可以再依靠父母為生呢?顧媽或許擔心她是個聾子,但是即使是個聾子,自己必須學會獨立,這是顧暖從很小已經領悟到的道理。
她要是再因為缺陷依賴任何人,不過是讓這些給她依靠的好人被外人恥笑罷了。
隻有自己堅強了,自然別人再不會看不起她時,也會重新尊重她的父母。
沒來得及和母親說自己已經結婚的事,顧暖坐在火車上,取出口袋裏的那張結婚證。
關於那天,自己怎麽和他走進民政局的,她都記不太起來。隻知道,兩人一塊遞上填好的表格,不會兒領取了結婚證。這婚,這樣算是結了。
結婚結的太快,讓顧暖一時都完全不明白了。自己以前這麽多年,和吳子聰談的戀愛算是啥?
那男人說的話真是沒錯。
婚姻是投資品,愛情,真是啥都算不上的東西。
法律不會保護她和吳子聰的戀愛,但是,會保護她和這個男人的婚姻。
對了,和她結婚的這個男人叫什麽名字?
顧暖想了很久,努力地揪起眉頭去想,除了記得他曾經姓喬,後來說是假名,其實是姓蕭。
名字的話,一直都沒有告訴她。
顧暖隻好再次打開結婚證書,紅色的封麵,象征中國傳統的喜慶顏色,裏頭一張合照,一男一女,分別是她和他。
兩人坐的姿態,叫做端端正正,好像小學生一樣。
他繃著臉皮的樣子,看起來還比她別扭一些。
顧暖挑挑眉頭,雙手合上紅色的本子。
腦海裏留下了他在結婚證書上的名字:蕭夜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