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國說完之後,看向小胡同誌。
小胡同誌跟幾個人客氣一下,說道:“根據街道辦這邊的調查情況,易中海最近二十天,買了四次止疼片,而且是從一個衛生室更換到另一個衛生室那樣購買。”
“軋鋼廠的衛生室我沒有去問,但是,我估計他應該也買過一次,也就是說他買了五次止疼片。”
“這個情況我認為非同小可,易中海極有可能是為了賈張氏購買囤積止疼片,也就是說,他可能知道賈張氏藥物上癮這件事的內情,不僅僅是停留在幫助買藥的程度上。”
小胡同誌說完,楊建民和拘留所的警察同誌都有些感覺棘手。
“這樣說起來,可能瞞不住了?”
“我們關押賈張氏,給她變相治療藥癮這件事,本來是特意將這件事情壓製了,盡可能不驚動上方的。”
“如果易中海這個鄰居知道,那麽四合院的多少人也會知道?這件事要不是我們解決的,而是從其他地方捅出來的,那問題可就極為嚴重了!”
楊建民有些臉色微變,說道。
李愛國倒是還能沉得住氣:“小胡同誌,街道辦的領導,對此應該也有指示吧?”
“嗯,領導指示,把易中海購買四五次止疼片的動機搞清楚,如果確定易中海的確是在為賈張氏購買藥物,一定要搞清楚同夥。”
“然後將他們一網打盡。”小胡同誌說到這裏,很認真地說,“下一步調查階段,就是看看涉案人數有多少。”
“如果影響已經造成,不可能遮掩下去,那麽派出所和街道辦就要聯合牽手,在這件事情裏麵一起發揮重要的作用。”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向上遮掩不住,非要興起來十多年來第一起“藥癮案件”,那絕不能是其他地方發現的,一定要是派出所和街道辦主動發現,主動解決的。
先不求功勞有多大,先把“失察”這個罪過盡可能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