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的也不行,你先把這些吃完再去買,不能浪費食物。”蘭仲文對食物的觀念還是很傳統的。
這時代的女人都是英雄媽媽,以生孩子為榮,尤其是男孩子,所以大部分家庭都達到了十來口人,飯桌上受的教育都是粒米不剩的好美德,吃得了多少就多少,不能多盛,浪費,不然會被鄙視和教育的。
蘭仲文家裏隻有父親,大夫人,他和一個妹妹,他們是軍家,要以身作則為老百姓標榜,家規嚴格,受的教育也比普通男孩要沉重好幾倍。
而我家裏隻有三個人,飯菜每頓都吃不完,父母又縱然,我媽幾乎天天做我喜歡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變得嘴刁,隻喜歡吃愛吃的,不愛吃的就是擺在我麵前一個月,我的筷子也不會伸進去。
我看著那些胃口全失的小吃,犯難地努了努嘴,“那些我不想吃了,你幫我吃了吧。”
蘭仲文臉色陰沉,“蕭九九。”
我連忙擺手,“我真的不能在吃了,不然晚上會鬧肚子的,我再吃幾串羊肉串就好了。”
“不行,先把這些吃了。”
“不想吃,不好吃。”
“不吃完不準你買。”蘭仲語氣堅決,近乎命令。
我臉氣得鼓鼓的,往嘴裏塞了塊白糖糕,甜甜的,糯糯的。咦!吃了那麽多辣的,現在吃點甜的,覺得味道還不錯。
於是我叉了塊白糖糕遞給他,“這個蠻好吃的,有嚼勁,你也吃吃看。”
他微微一笑,把整塊白糖糕塞進嘴裏。
我趕緊湊上去,眨巴著期待的眼睛,“怎麽樣?好吃嗎?”
“還不錯。”
填飽肚子後,我們輕裝上陣,步行街的商店鱗次櫛比,什麽東西都有,滿目琳琅。
人群擁來嚷往,穿梭如鯽,為了防止走散,我一路拉著蘭仲文的袖子,看到一家帽子店,我興奮地拉著他衝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