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顏書予打扮得光鮮亮麗,按照記憶,來到了經紀公司。
一進公司大門,顏書予就感覺到公司裏眾人的目光,朝她看過來。看向她的目光,有欣賞,自然也有羨慕嫉妒恨。
顏書予笑了笑,她出門之前看著鏡子裏的自己,都被驚豔得舍不得出門了,外人受到的衝擊可想而知。
沒有理會周圍人的反應,顏書予直接上樓,進了王珍的辦公室。
“來了,把這份合同簽了,這可是我好不容易替你爭取下來的通告。”
看到進來的顏書予,王珍直接朝顏書予甩過來一份合同,開口就讓顏書予簽字,絲毫沒有在意顏書予的意願。
顏書予朝合同看了一眼,沒有動。不用看也知道,這份合約裏的通告,肯定不會是什麽好通告。
“不用了,我今天來,不是簽約的,而是來解約的。”
顏書予在旁邊的沙發上坐下,看著王珍,微笑著說道。
“你說什麽?”
王珍的動作僵住,滿臉難以置信地看著顏書予。她不敢相信,剛剛的話,會從顏書予的口中說出來。
“是我說得還不夠清楚嗎?我今天過來,是來和公司談解約的,合同解除之後,我就不再是公司的藝人了,明白?”
“解什麽約!你別忘了,你和公司簽的可是三十年的合約,要是你提出解約,要付的違約金,可不是你能承受得起的!”
王珍收起驚訝的表情之後,就朝著顏書予冷哼了幾聲。她還說這丫頭今天看起來怎麽不一樣了,居然是抱著這樣的想法來的。
不過,死丫頭太天真了,想要解約,怎麽可能會是這麽簡單的事情。
“原來,珍姐也知道啊。”
顏書予昨天晚上,就翻出了原主和公司簽的合同。即便她不是學法律的,但是,也足以看得出來,這份合同是有問題的。
三十年的合約期限,再加上合約裏麵的霸王條款和坑死藝人的收入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