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楚一直黑著臉,沒有說話,這會兒,王經理倒是把問題甩給了他。
要是公司裏的每一個領導,遇到問題都互相推卸責任,那公司該怎麽管理?
“王經理這是有證據證明,喬遠惜吃回扣了?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請直接交給法務部處理!”婁總發了話兒。
言語間,並沒有表現出偏袒喬遠惜的意思,按照正常程序也應該是這樣。
員工私自吃回扣,是觸犯法律的,如果吃回扣的數額巨大,是要坐牢的。
這種事情一旦證據確鑿,他也無需過問,直接交給法務部,走法律程序就是了。
該怎麽辦就怎麽辦唄。
反正公司對這種人也是零容忍的。
當然前提是:證據確鑿。
“婁總難道還看不出來嗎?這些劣等的A4紙就是證據啊!”王經理解釋道。
婁楚回懟說:“如果上了法庭,王經理也隻能拿出這些東西嗎?你覺得法官,會聽信你的一麵之詞嗎?”
“這……”王經理無言以對了。
她所謂的這些“證據”,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根本不構成證據。
並不能直接指證,喬遠惜吃回扣。
“如果公司所有人都像王經理這樣,處理事情這麽馬虎,遇到麻煩就推卸責任,那公司還要你們這些經理,部長,有什麽用?讓你們來公司添亂的嗎?”
婁楚借機繼續說道。
在喬遠惜的罪名還未落實之前,必須調查出事實的真相,不然……
“婁總,咱們是不是扯遠了?就算還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喬遠惜吃回扣,眼下喬遠惜也不太適合,繼續待在崗位上了。”
王經理不想讓婁楚轉移話題。
現在說的是喬遠惜吃回扣的事兒。
怎麽還扯到她頭上來了?她一向都是這樣六親不認的啊——
更何況,她本來就不待見喬遠惜,巴不得早點把她從後勤部,從公司趕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