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人高腿長,縱使他有意等著林曉曉,她還是落後他一步左右的距離。
一路上,林峰幾次欲言又止,想問問林曉曉為何要那麽想不開,要去跳河,可又怕林曉曉抵觸,畢竟,她已經是個大姑娘,有自己的思想了。
林曉曉沒注意到林峰的情緒,因為她的視線,全被林峰的鞋子吸引了。
剛她不小心低頭掃了一眼,竟然看到林峰穿著的布鞋底,磨破了一個指甲蓋般大小的洞,他沒穿襪子,所以腳底的肉,都隨著他走的每一步,一次次的閃現出來。
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腳上的鞋子,林曉曉心底一陣酸澀。
同樣的粗布鞋,可她穿的卻完好無損,一眼就能看出來,是剛做沒多久的新鞋子,就是做工粗糙了一些,針腳大了一些。
想到以往林峰每次回來,都會帶點城裏的零食,雖然不是什麽多好的東西,可在現在這個年代,對於他們來說,和山珍海味,差不了多遠。
有買那些東西的錢,省下來也夠買雙鞋子穿了。
“大哥,你以後別給我帶東西回來了,你是家裏的主力,你好了,我們才能好。”
“我在城裏吃住都很好,倒是你們……”林峰抿了一下唇,滿臉愧疚,“都怪我這個做大哥的沒什麽本事,苦了你們了。”
若是他有本事,也不至於讓曉曉被逼到跳河。
“大哥,我們不覺得苦。”比起沒穿書前沒爹沒媽沒人疼,林曉曉覺得現在十分幸福了,貧窮都是暫時的。
林峰嘴角勾起一絲笑意,寵你的揉了揉林曉曉的頭發。
“等以後大哥攢點錢,就把你們都接到城裏去,我這段時間在城裏觀察了許久,城裏的錢特別好賺,隻要有本錢,隨便做點什麽小買賣,都能養活我們幾個。”
林曉曉眼睛一亮,“大哥你也想做買賣了?”
“嗯。”林峰微微點頭,想起在城裏見到小商販生意紅火的場景,他的眼神變的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