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人自稱是司法鑒定的人,剩下兩個就說自己是便衣警察,股東們狐疑的看著這三個人。
怎麽看都像是李欣蘭買通過來糊弄他們的,而李欣蘭似乎也猜到了這些股東不會相信她,轉身看向了這三個人。
“拿出來吧,他們根本不相信你們。”
說完,這三個人立馬從口袋裏拿出證件,一個股東走上前仔仔細細的看了一眼,轉身對其他股東點了點頭,他們這才相信。
隨後李欣蘭從包包裏拿出了那張遺囑,放到了桌上,對司法鑒定的人做了一個請的姿勢,“他們都不相信,我隻好再次請你們鑒定一次,我倒要看看還有誰敢趕我走!”
司法鑒定的人走上前仔仔細細的看了一下,轉臉看向股東,認真嚴肅的道:“各位,李欣蘭女士手中的這張遺囑確實是楊總親筆所寫,她並沒有說謊。”
股東們一聽,頓時躁動起來,厲聲質問,:“你說是真的就是真的了?我問你李欣蘭,為什麽楊總會把全部的財產給你,而不給楊家的人,你和楊總到底是什麽關係?!”
李欣蘭一聽,立馬冷臉起來,“我和楊總是朋友關係。”
股東們並不相信,再次反駁起來,“嗬嗬,我怎麽沒有聽楊總說起過有你這樣的朋友,現在楊總死了,你說什麽都沒有辦法去考證,除非你找出個人證明給我們看!”
李欣蘭一聽,反而笑了起來,看著那個反駁他的股東,嘲笑道:“您就是林總吧?我之前就聽楊總說起過你的名字。”
叫做林總的一聽,震驚了一下,沒想到她居然知道自己,不禁猜測,難道她真的是楊總的朋友?可是楊總為何突然把全部的財產給她?
李欣蘭一看眾人懷疑的眼神,繼續麵不改色的撒謊,“你們應該不知道吧,楊總出過一次車禍,那次車禍是我去照顧的楊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