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抓人的事衛塵婉不必參加,兩個公安局的刑偵大隊做了計劃,批了搜查令,直奔嫌疑人家中,嫌疑人妻子還是這個說法,說丈夫那天在家沒出去過。
張重威和江璉的態度很強硬:“我警告你,如果有包庇行為,你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嫌疑人妻子一下就說不出話了,他們拿著搜查令去搜家,找到了在死者家中地板上腳印所匹配的鞋。
“你丈夫人在哪裏?”
“我不知道。”女人坐在那裏,低著頭。
“我再重申一邊,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還幫助其逃匿或做假證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聽明白了嗎?”
女人點點頭。
“我真的不知道他現在在哪裏,那天他回來嘴裏一直說自己殺人了,我一開始以為他在說胡話,後來發現他衣服上都是血,我就讓他先回老家躲一躲,不敢打電話,所以我現在也不確定他到底在哪裏。”
他們問出了嫌疑人的老家地址,然後讓其他警察先去,張重威和江璉把嫌疑人妻子帶回局裏做詳細筆錄。
一下午的時間,終於把犯罪嫌疑人張愷從他父母家裏抓了出來,他還想跑,被兩名警察死死按在地上,乖乖被戴上手銬押回局裏,對自己的犯罪行徑供認不諱。
案件的情況與林晞所分析的基本一致。
嫌疑人張愷是保險公司的,被害者一家是他們公司的客戶,因為時常要上門介紹產品,所以也知道這家人家的男主人經常出差不在家,一來二去張愷就和這家女主人勾搭上了。可時間久了,女主人就覺得這樣真的不好,而且丈夫在外工作承擔了所有的家庭支出,不出差的時候對她非常好,終於和張愷提出再也不來往了。
張愷承認他那時候是衝動了,自己也在那女人身上花了不少心思,怎麽說不來往就不來往了。想強上了被害人,誰知這時候老太太從屋裏出來看到了這一幕,他都沒來得及做什麽,才有了被害人身上有性侵痕跡卻沒有檢測出精斑,老太太嘴裏罵著不好聽的話,張愷一怒之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剪刀捅了老太太好幾刀。女人看事情發生情況不對,想報警,被張愷狠狠掐住了脖子,直到咽氣,張愷已經完全慌神了,又聽到了房中有小孩的哭聲,幹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兩歲的孩子也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