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第3次審理結果,根據被告人康庭宇,自八年前殺害妻子嚴臻,謀取嚴氏集團財產,非法囚禁他人人身自由,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等犯罪行為事實,其故意殺人罪,非法侵占財產罪,詐騙及非法囚禁等罪名成立,最終判決無期徒刑二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我不服!憑什麽,你這個黑心的法官一定是收了別人的錢,是不是夏臻那個惡毒的女人幹的?”
康庭宇案件的最終審判法庭上,法官剛剛宣判完,結果坐在被告席還要依靠著輪椅行動的康庭宇突然激動起來,好不容易恢複的差不多,能夠動的一隻手臂,拚命的拍打著旁邊的扶手,掙紮著想要起身。
口中含和不清的說著,別人根本聽不懂的詞,隻是能看到他激動的行為。
“被告請你穩定情緒,否則將以擾亂法庭秩序,將你逐出庭外。”
站在審判席上的法官絲毫不慫,仍然平靜的很。
“這種人真是活該啊!”
“就是就是,聽說他把他妻子殺了以後,還幹了不少缺德事兒呢!”
“不是爆出個跟小三兒的孩子非說是跟原配的嗎?”
因為這個案子是公審的關係,所以下麵坐著的好多聽審的人都是在網上聽到的隻言片語,根本對整個事件毫不了解。
不過大部分人對這種跟自己利益沒有什麽相關的事情,都是充滿了公德心的,所以斥責起他來,更是不遺餘力。
什麽尖酸刻薄的話,就沒有用不上的。
前麵幾次庭審嚴臻都沒有參與,隻有最後這一次還是被沈墨暘說動了,雖然之前一直在逃避,其實心裏卻根本就沒有辦法不在意。
所以也是聽了沈墨暘的建議,算是給自己一個了結。
看著康庭宇身上的紗布還沒拆完,像極了一隻掉了毛的小雞,對著雞籠外麵的世界大呼小叫,可憐巴巴的樣子,狼狽到讓人不忍直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