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是她來福利院兩年之後拍的。
也就是五歲。
王晴天認出來了,“是的。”
談明伸手,“給我看看。”
這叫什麽?
哦,有誌者事竟成。
顧夜西走過來,步調慢慢悠悠。
這叫什麽?
哦,得來全不費工夫。
糾正一下,是不費他的工夫。
談明摸了摸照片上女孩的眼睛,“當時,你這個傷。”他聲音弱下來,“疼不疼?”
時間太久,有些記不清了。
不過,應該是疼的。
她說,“不疼。”
小姑娘歪著頭,眼裏有錯落的光影,很漂亮,像複蘇萬物的雨,親和又溫柔。
談明一對上她的目光,就晃了神。
“醜八怪。”
“小乞丐。”
“小偷。”
“小傻子。”
……
對,他是一個乞丐,一個十四歲的小偷,一個從街頭到巷尾,大人小孩都在罵的醜八怪。
他餓了三天。
在所有食物中,饅頭是最頂飽的。
咕嚕——
他摸了摸肚子,裹緊髒兮兮的外套,灰頭土臉的流浪。
路過包子鋪。
店鋪的老板忙著招呼客人。
老板把包子裝進塑料袋,拿給客人,笑容很熱情,“剛出爐,當心燙手。”
客人接過袋子,“曉得的,我那口子吃了十幾年啊,就好你家這一口。”
老板的笑聲爽朗又洪亮。
當時,他個子小,還不及籠屜高,站了很久老板也沒發現。
漸漸的,買包子的人少了很多。
老板心覺奇怪。
一低頭,瞧見一隻黑乎乎的手正往包子堆裏伸。
“媽的,小兔崽子!”
被發現了。
他抓起一個,轉頭就跑。
老板抄起擀麵杖,敲鑼打鼓的喊,“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追他的人越來越多。
冷氣大口大口的往喉間灌,他嚐到了絲絲血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