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媛知道他們同居的事。
是王戈說的。
她站在一個母親的角度,怒斥,“想想才多大,顧夜西你還是不是人!”
搞得你是一樣。
顧夜西甩了甩手,把雨水擦在衣服上,“到底什麽事?”他語氣很冷,很不耐煩。
“想想呢?”這是第三遍。
顧夜西故意的,“她在浴室。”
雨聲和花灑的聲音很像。
甘媛氣得直接掛了。
其實這是顧夜西自己的手機,但他讓人動了手腳,甘媛打給溫想的電話最後都會轉到他這兒。
有些事,他不想她知道。
這時的雨依舊很大,和法院外的一樣大。
被告是龐爺。
按阿九所說,他一上來就咬定對方是自願的。
楚嫣然作為原告出庭。
她的辯護律師是南杭一把手——曹雪峰,他站起來,“三個月前,我當事人與其友人一同出行,不幸在遊樂場意外走散,我當事人被龐某敲暈,帶到舊倉庫,龐某在實施迷奸的同時還拍攝了視頻。”
證據已移交警方,法官可以看到。
曹雪峰繼續,“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緩了緩,“但是我當事人屢次受到龐某拍攝的視頻威脅,這直接導致她精神衰退,間接導致她退學,龐某的所作所為給我當事人造成了嚴重損失,嚴重損害我方當事人利益。”
“我方主張,無期徒刑。”
死刑不可能。
隻能退而求其次。
楚清花了重金請他,可不是走走過場的。
下麵是楚嫣然的陳述時間。
她起身,幾度哽咽。
被告的辯護律師開口,“我當事人確實與原告發生過性關係,但我當事人與原告發生性關係時,她是否處於昏迷狀態而不知反抗的證據不足,在發生性關係時原告是否清醒,是否是自願或是半推半就的可能性無法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