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顧夜西沒跟溫想提起這事。
怕她憂思。
開庭這天,天朗氣清。
風風雨雨多日的南杭難得見晴。
顧夜西和談明兩個人在法院門口碰到,簡單寒暄了幾句,顧夜西問,“王晴天呢?”這案子和福利院有關,沒道理她不來。
“在後麵。”
談明看他後麵,“溫想呢?”
這時,溫想走過來,站在顧夜西身邊,很有禮貌,“談老師。”
談明對她點了個頭。
這起官司是公開審理。
旁聽席上,來了很多記者。
李山作為被告,被獄警帶上來,昨天剛出院,他眼底的淤青還沒有好全,臉色微微泛白,像從棺材底爬出來的屍。
囚首垢麵,相由心生。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審判長宣布開庭,並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葉子並未出席。
然後,李山開始認罪悔過。
他說自己什麽都不記得了,隻記得事發那天喝了酒。
語言組織的很混亂,看上去精神有問題。
李央央出庭作證。
她先複述了一遍自己在大火當日的所見所聞,很客觀,隨後解釋逃避的原因——獨善其身,悔不當初。
“法官大人,我遭受過李山的侵害,被他控製、淩辱長達六年。”李央央看著李山,灰暗的瞳孔一點點變紅,“如果沒有我的養父母,我沒辦法站在這裏。”
或許現在,她隻是一具無人問津的屍首。
李央央往旁聽席看了眼。
李守德穿著一身便服,和妻子一邊聽一邊抹眼淚。
顧夜西和溫想坐在後麵。
他轉頭。
就知道的,她眼睛會紅。
顧夜西伸手,握住她的,牢牢握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