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五十多歲的大媽從人群中擠出來,走到駱欣玥的麵前說道:“駱律師,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把婚姻當兒戲,動不動就出軌和家暴,我國法律應該把犯重婚罪和有家暴行為的人判重刑或死刑。”
駱欣玥還沒來得及說話,圍觀的群眾紛紛發表議論:
“對!對!我也這麽認為。”
“有病吧,這又不是什麽大罪!”
“家暴被判重刑情有可原,但是出軌就算了吧!這隻是道德問題,不至於坐牢。”
……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熱烈討論起來。
駱欣玥麵帶笑容雙手抱胸站在一旁認真聆聽。
林鑫和吳迪互相交流了個眼神後,對展飛說:“展大記者,快去采訪呀!多好的題材!”
展飛扁嘴搖搖頭,指指駱欣玥。
萬小菲口無遮攔道:“駱老師沒有發話,誰敢輕舉妄動?”
這時駱欣玥大聲說道:“大家安靜!聽我說幾句話。今天我們四海律所下來做法律援助公益活動,就想讓大家能更多了解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法律法規,剛才大媽發表的想法很有代表性。
我給大家講解一下關於重婚和家暴問題,《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裏的釋義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有一位抱著孩子的少婦大聲打斷駱欣玥的話:“我們了解這個法律法規有什麽用?你應該去把那些家暴的臭男人全都抓來給他們上法律課。”
有一位大叔不服氣了,大聲地嚷道:“總是說我們男人出軌,其實現在也有很多結婚的女人見錢眼開,跟有錢的男人跑了!”
駱欣玥:“非常感謝大家踴躍發表言論,人生百態,一種米養百種人,這隻是極個別現象,我們就不要去耿耿於懷了,多想正能量的事,和諧社會,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