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欣玥看著眼前這名懷有身孕的少婦嚴肅地說道:“一夫一妻製是當今世界各國普遍推行的婚姻原則,我國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以及現在的《民法典》,均將一夫一妻作為法律的基本原則。你一個農村婦女竟然有一妻共二夫的念頭,這也太駭人了吧!”
寧三嵐抹眼淚說:“我也不想這樣啊!但是現在我又懷上陳猛的孩子了。當初醫生說陳勇腦癱成傻子,我想要離婚的,但是公婆和親戚們商量後讓我和未婚的小叔子陳猛結婚,這樣可以照顧孩子和腦癱的陳勇,一舉兩得。”
駱欣玥看向陳勇的父親說:“你不想讓寧三嵐離婚分割賠償款,所以就想出了這麽個“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辦法,情有可原!但是現在陳勇清醒過來了,你總要給他一個交待吧!逃避不是辦法。”
陳勇的父親一臉無奈地撓後腦勺說道:“我現在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件事啊!手心手背都是肉。”
陳勇的母親連忙附和道:“對啊!大兒媳婦已經懷了老二的孩子,下個月就要生了,想要把孩子打掉那是不可能的。”
駱欣玥:“陳勇跟寧三嵐簽定離婚協議時,根本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也不是他的真實意願,如果陳勇上訴法院,這份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也就是說法院會判決寧三嵐和陳猛的婚姻無效。”
陳猛中專畢業,懂得一些法律知識,連忙說道:“可是我跟三嵐領有結婚證了的呀!更何況我們已經是事實婚姻,具有法律效力。”
駱欣玥直視陳猛的眼睛,嚴厲地說道:“別以為我不知道是你代替你哥哥陳勇簽的離婚協議書,我告訴你,我國法律不允許代替簽離婚協議的。”
展飛看了在場的人一眼,關掉攝像機,大聲說道:“駱律師有把握幫陳勇打贏官司,幫他爭取要回老婆孩子以及五十萬元的賠償款,但是她在百忙之中堅決抽出時間來給你們調解,就是不希望你們親兄弟對簿公堂。畢竟這件事很不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