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齊,秦齊,我的walkman到了!我爸這次說買就買可痛快了,快來聽!”
吳弋擺弄著手裏那個方方正正像塊黑色小磚頭似的隨身聽,一臉陶醉。
是啊,這時候擁有一台小巧的索尼隨身聽,拉風程度絲毫不遜於後世任天堂的switch、索尼的PS4。
聽收音機、播放磁帶、錄音、複讀,簡直不要太完美。
“嗯,那就簡單聽一首吧,多了可不行,我們還要學習呢。”
秦齊佯裝嚴厲。
吳弋吐了吐舌,然後鄭重其事地掏出一盒磁帶。
黑色封麵上襯著幾個冷峻酷斃的長發男人,前麵有顯眼的兩個大字——唐朝。
“這可是絕品,一般人我可不告訴他。”
聽著《飛翔鳥》前奏中密集得令人窒息的鼓點,秦齊隻覺得體內熱血奔突,怎麽會有這麽絕的音樂。
秦齊前世初中那會從沒接觸過音樂課堂之外的音樂。
既然有機會重返這個黃金年代她一定要好好享受享受。
被音樂愛過的人生,多幸福啊。
不過馬上秦齊就想到,吳弋的這個新玩具還能發揮重要作用,那就是學英語。
秦齊後來英語水平高,可離不開英語歌曲和英美劇的功勞。
“嗯,你聽過鮑勃·迪倫嗎?”
意猶未盡地聽完歌,秦齊問道。
吳弋還沒從躁動的氣氛中緩過勁來,一臉興奮地回道,“沒聽過,這是誰啊?”
秦齊輕笑,“我猜,他有可能是你偶像的偶像。不過接下來,他會幫助你學英語。我想,我們的學習,要是跟其他老師上課的模式一樣,你可能很快就會厭倦的。
所以既然你有walkman,那就從你最喜歡的音樂開始學起吧。”
吳弋眼前一亮,他就知道秦齊跟正經的輔導老師不一樣,“這個我喜歡!”
秦齊之所以打算就從鮑勃·迪倫開始。
這並不是因為她精通音樂,而是因為她對鮑勃的歌詞記得最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