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自立:梁啟超論人生

第116章 兩種強權

在動物至野蠻世界,其所謂強者全屬體力之強也。至半文半野世界(又有稱為半開世界),所謂強者體力與智力互相勝也。文明世界,所謂強者即全屬知力之強也。自文明人以觀半開野蠻之人,其強者對於弱者所施權力之大而猛,實有可驚者。如酋長國王之製其人民也,貴族之製平民也,男子之製女子也,其權力所行,殆非同類相待之所宜有。是無他,其懸隔大故也。至文明人民,則治者與被治者之間,貴族與平民之間,男子與女子之間,其強弱之懸隔不甚大。以故治者對於被治者之權力,貴族對於平民,男子對於女子之權力,不得行其暴猛,漸改而就溫良。蓋由強弱之懸隔不甚遠,其昔之所謂強者,不得任意振其權力。譬如以獅遇羊,則其權力必大至無限。以獅遇虎豹,其權力不能大至無限。然則文明之世,非治者與貴族與男子肯甘心滅殺其強者之權力也,實則被治者與平民與女子,其智力既已漸進,不複安於前此弱者之地位,而前者之強者,遂不得不變其暴猛之權力而為溫良之權力。然則直謂前此之弱者漸出其強權(因弱者已漸為強,故有強權),以壓製前此之強者,使不得不稍弱,殆無不可也。

由此觀之,強權有兩種,一曰大而猛者,一曰溫而良者。雖然,等之為強權也。尋常學者,驟聞強權二字,輒以為專屬於大而猛者,而不包有其溫而良者,此實誤也。猛大與溫良,視乎他力與本力相對之強弱,而本力所現之象,隨而異雲爾。若本力之原質,則固非有異也,此吾所以統括猛大與溫良兩種之權力,而概名之為強權也。

《強權之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