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地主之誼的宋向清把莫如歌約在了一個中高檔的中餐廳。
一來符合她新創業工作室的窘迫地點,可以跟甲方示弱,讓甲方多點自信;二來中餐因為餐具問題更好取得dna。
無論是筷子還是湯勺,都必須接觸唾液。
西餐就不一定了,烹飪方式單調,餐具也單調。
傑森更在莫如歌的身後,在看到這個餐廳的時候冷下了臉,“大小姐,這個宋向清這也太敷衍了,我聽說這城中心高檔的中餐比比皆是,為何約在這?”
莫如歌扯了下嘴角,“她這麽做必然有這麽做的意義,我們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這也太有損您的身價了。”傑森不願自家小姐去做這些自降身價的事情。
他始終覺得,莫如歌應該是公主般的存在,應該享受著這世間最好的東西,誰知來了這城市之後,處處受人製約,定的酒店不是霍家做高級的,如今吃飯都得來這種平民場所了。
難道就因為首富裴臨度在這,其他的人就應該自願降低等級嗎?
莫家難道要看人臉色行事了?
“你啊,封建。”莫如歌無奈的搖頭,“我有什麽身價,這世間眾人不都是孑然一身來的?更何況,我們為的是我妹妹,吃什麽並不重要。”
聽到二小姐的事兒,傑森也隻能隱忍了下去,“可快點把咱們二小姐接回來吧,不然這日子過的真不怎麽樣。”
莫如歌邊走邊給傑森解釋,“這是京都,不光有富豪,還有權利擎天的管理者,有更多的資源和機遇,多少人擠破了腦袋都闖不進來,倒是被你嫌棄上了。”
“H市雖然不如京都,但是安逸舒適,我覺得在H市才是活著,在京都,叫苟延殘喘。”傑森依舊嫌棄這個國際頂級大都市。
他是在莫家二小姐走丟之後被莫老爺子“撿”回來了,從小享受的是莫家兒子一般的待遇,莫如歌也待他情同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