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不是一件人人能做的事;曆史家需要有兩種必不可少的能力:一是精密的功力,一是高遠的想像力。沒有精密的功力,不能做搜求和評判史料的工夫;沒有高遠的想像力,不能構造曆史的係統。況且中國這麽大,曆史這麽長,材料這麽多,除了分工合作之外,更無他種方法可以達到這個大目的。但我們又覺得,國故的材料太紛繁了,若不先做一番曆史的整理工夫,初學的人實在無從下手,無從入門。後來的材料也無所統屬;材料無所統屬,是國學紛亂煩碎的重要原因。所以我們主張,應該分這幾個步驟:
第一,用現在力所能搜集考定的材料,因陋就簡的先做成各種專史,如經濟史,文學史,哲學史,數學史,宗教史……之類。這是一些大間架,他們的用處隻是要使現在和將來的材料有一個附麗的地方。
第二,專史之中,自然還可分子目,如經濟史可分時代,又可分區域;如文學史、哲學史可分時代,又可分宗派,又可專治一人;如宗教史可分時代,可專治一教,或一宗派,或一派中的一人。這種子目的研究是學問進步必不可少的條件。治國學的人應該各就“性之所近而力之所能勉者”,用曆史的方法與眼光擔任一部分的研究。子目的研究是專史修正的唯一源頭,也是通史修正的唯一源頭。
怎樣“博采參考比較的資料”呢?向來的學者誤認“國學”的“國”字是國界的表示,所以不承認“比較的研究”的功用。最淺陋的是用“附會”來代替“比較”:他們說基督教是墨教的緒餘,墨家的“钜子”即是“矩子”,而“矩子”即是十字架!……附會是我們應該排斥的,但比較的研究是我們應該提倡的。有許多現象,孤立的說來說去,總說不通,總說不明白;一有了比較,竟不須解釋,自然明白了。例如一個“之”字,古人說來說去,總不明白;現在我們懂得西洋文法學上的術語,隻須說某種“之”字是內動詞(由是而之焉),某種是介詞(賊夫人之子),某種是指物形容詞(之子於歸),某種是代名詞的第三身用在目的位(愛之能勿勞乎),就都明白分明了。又如封建製度,向來被那方塊頭的分封說欺騙了,所以說來說去,總不明白;現在我們用歐洲中古的封建製度和日本的封建製度來比較,就容易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