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深信思想信仰的自由與言論出版的自由是社會改革與文化進步的基本條件。自從四百多年前馬丁路得發動宗教革新以來,爭取各種自由的運動漸漸成功,打開了一個學術革新,思想多元發展,社會革新,政治改造的新鮮世界,如果沒有思想信仰言論出版的自由,天文物理化學生物進化的新理論當然都不會見天日,洛克,伏爾泰,盧騷,節浮生,以至馬克斯,恩格爾的政治社會新思想也當然都不會流行傳播,這是世界近代史的明顯事實,用不著我多說。
第二,我深信這幾百年中逐漸發展的民主政治製度是最有包含性,可以推行到社會的一切階層,最可以代表全民利益的,民主政治的意義,千言萬語,隻是政府統治須得人民的同意。這個同意權,
起初隻限於貴族紳士與教會領袖,後來推廣到納稅的商人,後來經過了長時期的推廣,一切成年的男女公民都有選舉權了。這樣包括全體人民的政治製度,不須采用慘酷的鬥爭屠殺,可以用和平的方式,做到代表最大多數人民利益的政治。因為這種民主政製可以代表全民利益,所以從曆史上看來,社會主義的運動隻是民主運動的一部分,隻是民主運動的一個當然而且必然的趨勢。在這六七十年之中,社會化的經濟立法逐漸加多,勞工也往往可以用和平方法執掌重要國家的政權,積極推行社會的經濟政策。這也都是明顯的史實,使我們明了民主政治確是可以擴充到包括全民利益,包括社會化的經濟政策的。
第三,我深信這幾百年(特別是這一百年)演變出來的民主政治,雖然還不能說是完美無缺陷,確曾養成一種愛自由,容忍異己的文明社會。法國哲人伏爾泰說的最好:“你說的話,我一個字也不讚成。但是我要拚命力爭你有說這話的權利。”這是多麽有人味的容忍態度!自己要爭自由,同時還得承認別人也應該享受同等的自由,這便是容忍。自己不信神,要爭取自己不信神的自由,但同時也得承認別人真心信神,當然有他信神的自由。如果一個無神論者一旦當權就要禁止一切人信神,那就同中古宗教殘殺“異端”一樣的不容忍了。宗教信仰如此,其他政治主張、經濟理論、社會思想,也都應該如此,民主政治作用全靠這容忍反對黨,尊重反對黨的雅量。我們看報紙上記載英國保守黨領袖丘吉爾上個月病愈後回到議會時全體一致熱烈的歡迎慰問他,我們讀那天工黨議員同他說笑話的情形,我們不能不感覺這個有人味的文明社會是可愛可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