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第二天在陌生的早晨醒來,重新摸索自己的秩序,遂不可能攜帶過多的雜物。人可以極其簡單,隻要有數尺之地夜眠,幾張空白的紙、墨水豐沛的筆寫些日升月沉的故事,就可以把日子過好。於是,我發現自己至今尚未擁有“百寶箱”,無法翻箱倒篋一一曆數珍奇。也許,我曾經有過,也囤積了一些美物,可是物換星移之後又一一親手摧折。情在物在,情盡物滅;物之所以珍貴,乃因人心相印足以生輝,既然心生別意,再美的物都是落花流水。所以,常常以近乎冷酷的理性捆綁包袱,任何足以刺痛記憶的物件皆無一幸免。就這麽家徒四壁了,第二天醒來,如在陌生地。
我不可能成為收藏家,因為善變。購得的巧妙玩意兒大約不少,可是不消數日把玩,又膩了,逢人即贈去。原因不外乎物與我不親,無法從中衍生一段靈動情事,沒有感情的對待實在可怕,如果有個沒感情的人與我共居一室,我猜,為了不使自己發瘋,我會扛著他送進“當鋪”。
有些寶貴的東西是別人贈予的,記錄刹那之間即心心相印的歡喜,授受時總沉浸於莊嚴的禮讚之中。而我仍然笨拙,仍然十方來十方去。一串琥珀念珠贈給病榻中的摯友,一條 字鏈給一位美麗女子,一條象牙微雕《心經》經文項鏈給突患腦炎的好女孩;數不清的鳳眼菩提、星月菩提、金剛菩提念珠也都散贈困境中的人。我癡心地想,別人將最珍愛的東西給我,我心領即是,這物應當再加上我的祝福,流到最需要它的人手中。然,癡心隻是癡心,現實的磨難仍舊在友朋身上作祟,眼睜睜看他們如風中殘燭,卻無法分擔一絲痛楚。歸來,就算眼前一山寶物,也讓它路過罷。
絕美是無法收藏的。
哪怕是對待自己,也寡情了。寫作的人總珍貴自己的原稿、真跡,或不免閑來編撰年譜以誌曆路。我連原稿都任其生滅,更遑論年譜之類。寫過的稿子像生出的孩子,因緣際會自有其造化,做母親的若耳提麵命就陷入執著。至今,丟過的稿子不計其數,幸而刊載的,也沒有剪報,除了計劃中為出書而創作的文章尚有閑情收之攏之,其餘應邀撰寫之作,幾乎**然無存。不知從何時開始,當我意識到作品與作者的關係隻不過是一場誕生與死亡的遊戲時,對待稿件的態度猶似身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