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美睜開眼,昏暗的陽光從房頂的小窗戶透進來,照在她嬌小的身軀上。
此時她正讀初中三年級,父母為她的未來,剛剛在門外的院子裏吵了一架。
“你以為什麽?要不是他家花了兩千塊彩禮求的媳婦兒跟著別人跑了,根本就輪到不到我們家老三!”
屋外的馬秀麗正跟林愛民吼,林美美有些恍惚:原來父母早就知道他家是什麽樣的。
林美美對李明毅並不討厭。嚴格意義上來說,雖然他對原身並不喜歡,但是也沒虐待。林美美想,如果不是她無法鼓起勇氣離開李家,說不定李明毅還會看在虧待她的份上給她幫助。
不過此時的李明毅,還是一個因為求娶媳婦兒被拒絕而被三姑六婆拿來說嘴的家夥,還沒到後來所謂“兵王”的那份榮耀上。
可是李家有錢!尤其是,李明毅的媽媽為了爭一口氣,放出話來,隻要媳婦兒人好,她可以給五千塊禮金!
在這個年代,這是一筆怎樣的財富?
林美美非常了解馬秀麗的想法:有了這筆錢,她不僅可以讓兒子讀到高中,甚至大學衣食無憂,家裏的破土房子也完全可以整修一番。再擠一擠,說不定還能給家裏整台彩電呢!
至於林美美嫁過去之後有什麽下場,看林杏杏就知道他們的態度了。
“你懂個屁!”林愛民的聲音響起,他們兩口子一點都不介意女兒聽到這些對話,“美美的老師都說了,她成績好得很!要是能讀到高中,別說李家小子,就是村長的兒子也能嫁得!你就顧著那五千塊錢,不想著我林家的臉了嗎?”
“你林家的臉,你林家的臉!你就想著你林家的臉!你怎麽不想想兒子怎麽辦!”馬秀麗一拍大腿,坐地上了,“哎呦我可憐的兒啊,你都這麽大了,還吃不好穿不好,你看看你爹給你掙的房子吧!你以後可怎麽娶媳婦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