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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強烈懷疑我媽是不是在二十四年前的4月25號生我那天遇見過披麻星。
每年的4月25號我都會倒黴,遠的不說就說最近,四年前的4月25號畢業前夕初戀男友劈腿和我不告而別,三年前的4月25號倒黴初戀前男友和他的劈腿對象一同遭遇車禍,前男友當場死亡,劈腿對象陷入沉睡現在還未蘇醒。
而今年的4月25號。
作為一個無業遊民,按照原定計劃我此刻本來應該正躺在家裏**看動畫片,最近我參加了一個吃飽撐的活動,活動主旨在於號召大家過有規律的健康生活,我給自己製定的時間表是:每天早晨八點半起床,用不超過一刻鍾的時間洗漱,三十分鍾左右解決營養早餐,十點左右開始刷網頁看電視,午飯安排在十二點到兩點之間,然後是午睡,遛彎……
不得不說這樣規律的生活確實有好處,堅持了一個月看上去人都白了一度,我原本樂觀地以為這種規律生活可以至少持續個半年,直到今天早晨被一份突如其來的快遞徹底擊碎白雪公主進化夢。
所以現在我隻好像條喪家之犬脫韁野狗一樣狂奔在去和浣浣約會的路上,並打算一會說服她和我一起私奔逃亡。
我打算拿來賄賂她的東西就是我手裏現在拿著的手機。
簡直很難想象現在還有人在用老爺機,而浣浣就是其中之一,她的老爺諾基亞是初戀男友送的,用了六年一直用到最近,起初是因為懷舊,後來則是為了拒用微信,她在一家網絡營銷公司任職,老板是個變態,要求每個有微信的人每星期都要轉發兩條公司信息到朋友圈,內容包括各種明星軟文和羞恥爆料,浣浣跟我說,她可丟不起那人。
最近他們老板的瘋病越發嚴重,要禁止上班期間聊QQ,六月初開始實行,浣浣跟我抱怨了一星期,說看來買個智能機是迫在眉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