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們幾個人一前一後到了朋友家,朋友也看出我的不開心了,她也能看出丫頭的不開心。
但她能怎樣呢?
先安排我們洗澡,然後再交代怎樣休息,交代完畢,她就去睡了。
我和丫頭依然無語。
她在床的另一頭很快就睡著了,我開著電扇,在床的這一頭滾來滾去,橫豎睡不著。想著第二天就要去福州了,要是冷戰繼續,這就索然無味了,得想辦法趕緊結束這場本不屬於戰爭的戰爭。
早晨,朋友的小侄子進來搗亂,丫頭醒了。
我依然在睡覺。
睡到自然醒,實在沒麵子就那麽出去啊,我喊了一句:“老婆,我那件白色的T 恤呢?咋不見了?”
丫頭麵無表情地走進屋子,隨便一翻就給我翻了出來,然後扔給我,二話沒說就出去了。
鬱悶的,這叫啥,不過她能進來給我拿衣服,事情就有所緩解了。
起床,洗漱,很快就吃午飯了。
我坐在桌子旁邊一邊抽煙,一邊看著滿桌子的菜發呆,這時候朋友好像看到我們不再僵持了,這邊一筷子那邊一筷子地夾著菜,我卻找不出一個合適的話題來打破沉默。
我本不想沉默。
鼓浪嶼一趟已經很累了,我還要帶著她們滿大街像幽靈一樣亂竄這本就是我的錯誤。但我天真地以為,丫頭很少出來,既然出來了,就多走走,也是一種經曆。可她哪裏知道我的想法,她固執地以為我就是迷路了,我就是不負責任。
這種事情,要是我負起責任來,一是一,二是二,難道是大問題嗎?
買一張地圖,看幾個廈門貼吧的帖子,所有的事情簡單明了,像機械一樣的旅遊本沒什麽趣味,所以,我選擇了用迷路的方式用自己的觸覺去感受這座從未造訪過的城市。
錯就錯在我沒將自己的思路告訴丫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