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電話—
我:老婆,我這幾天在鄭州,說吧,想要什麽,我肯定給你帶過去。
丫頭(能聽到敲打鍵盤的聲音):讓我想想。
我:這次肯定不會買衣服了,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丫頭(語氣不變,應該是把座機掛在肩膀上心不在焉地應付):讓我想想。
我:化妝品肯定沒戲,我怕買到山寨的把你毀容就不好了。
丫頭:不用買啦……哦,鐵棍山藥是哪兒的?
我:好像是河南焦作的特產,上次不是有朋友帶給我們吃了嗎?
丫頭:就是啊,我這才記起來,上次那山藥真好吃,你多帶點回來啊,就要焦作的,別的地方的不要。
我:好吧,我去試試看。
掛了電話,我就開始短信谘詢,河南的幾個朋友嘲笑我的小題大做,他們說鐵棍山藥到處都掛著焦作的牌子,想要找正宗的,還得去焦作。
這一下就犯難了。
其實,丫頭對吃飯並不挑剔,倒是我,橫挑豎挑地很難對胃口。上次因朋友路過焦作,偶爾帶了點焦作特產的鐵棍山藥來深圳,丫頭用這種山藥做了一次湯,喝了幾次後我讚不絕口,被她記住了。
於是,隻要有人路過河南,她就會問一句:“能買到正宗的鐵棍山藥嗎?”
這個問法,肯定不是孔乙己問別人茴香豆的“茴”字有幾種寫法,也不是鄉下人進城後的那一嗓子吼:“老板,來杯老白幹,二兩肉—酒要溫一下!”
要不是我難得一次的誇讚,丫頭定然記不住這鐵棍山藥的妙處。在千百種飲食當中,丫頭往往能記得住我喜歡吃的東西,她自己常告訴我:“俺是個好養活的人。”
即便我人在外地,她考慮最多的,還是我,還是我回深圳後吃什麽的問題。當我站在鄭州某個超市的蔬菜專櫃前撫摸著標記焦作特產的鐵棍山藥時,頓生一股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