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應建立在誓約,而非契約之上無意研究全國的婚禮風俗,這些風俗習慣縱然千差萬別,但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拜天地。或者,類似的拜神環節。
農村的婚禮更注重選一個良辰吉日,這個“良”和“吉”,便是人們心目中的一種向往。怎麽才能達到“良”和“吉”呢,這就得說到婚禮兩人的八字用神了。
說一千,道一萬,小兩口敬酒發誓,都是為了敬神。
包括月老在內的很多神們,倒不一定能記錄到天底下所有的誓言,但人們對神總是心懷敬畏。
講一個小故事,老家有一座廟,廟裏有間小黑屋,門上掛著一把黑鎖,常年不開門。人們傳說,屋裏住著一位叫黑臉判官的神仙,隻要人間有了不平的事情,兩家人去搖一下那把黑鎖,三天內必見分曉。
人們傳得神乎其神,這個分曉幾乎都一一應驗了。其實,關於應驗,就按現代的心理學也能解釋清楚,做了虧心事的人,那三天內必將心裏犯嘀咕,怕呀!怕著怕著,果然就出事了。
婚禮也一樣,要是建立在這種神明的導引下,它們就不需要分大小,分簡陋或隆重,隻要彼此心中像過電一樣,有那種感覺就可以了。這就是誓約的力量。
通過一場婚禮,讓家人,讓親戚朋友知道,這個男(女)人是我的!
但是,契約和誓約,有時候一樣不可靠。
李連傑、郭德剛、張國立、孫楠、馮小剛、李湘、張曼玉、王菲、何晴、林憶蓮、李宗盛、江珊、高曙光……誰能說他們第一次結婚沒舉辦過婚禮?甚至,現實中的很多人的婚禮,就算傾家**產也不一定能有他們隆重。
塵世的人們過分關注這些明星了,其實在身邊,也有很多離婚的人們,隻是我們懶得去關注罷了。
將婚姻通過婚禮而和世俗的所有關係糾纏到一起,這就是婚禮的一個重大作用。婚禮的前一天,鄰居的小孩還羞羞答答叫你姐夫,到了第二天,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喊出來一句話了:“姐夫,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