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火葬場工作這5年

墓地地產

在火葬場上班有一年了,積蓄加起來也有了十萬塊錢。那個年齡把錢放在口袋裏一點感覺都沒有,好像完全是個數字,家裏不要我的錢用,我又沒啥開銷。

經過香港佬的事情,我就總結出心得:男人要留住心愛的女人,應該要會賺錢,不能死守著一個工資來源。不是說“寧做創業狼,不做打工王”嗎?

我手裏攥著這個錢,也不知道做什麽好。第一我什麽都不會,第二我對錢確實不是很感冒,找個事情做,隻是為了回家的時候可以說我是搞投資的,可以滿足虛榮心。

後來和平姐說到這個事情,平姐說:“這不有現成的嗎?投資房地產啊。”

我說:“就這幾個錢,投資個廁所都不夠吧?”

平姐說:“這不有我嗎?投資墓地!”

我一聽,是呀,墓地也是房地產呀,買了賣,不是很好嗎?且這房子還在自己身邊,還好照看,且還有個保姆——平姐可以幫買幫賣。

“可汪財不準內部人員投資呀。”我說。

“那不是有平姐我嗎?這個簡單。你可以把你投資的墓地落戶到你弟弟阿坤頭上,買下後,合適的時候我幫你賣出去。”平姐說。

我想也是,問題不大。

“可是別忘了給傭金哦。”平姐道。

“那必須的。”我說,“平姐,準能賺?”

“包你賺。”

那我就放心了,其實不是賺多賺少的問題,是找事情來做,虧了的話,我還可以從頭再來不是?

我立刻拿出十萬塊,還想找大力借點,可不好意思說出口。雖然我們這錢來自死人,可是找朋友借錢投資死人生意,還真不吉利。

手續一切都是平姐搞的,幾天後我就拿到了墓地的合約。這期間阿坤來過幾次,他還特地去幫我看了墓地的風水,真好像這是買來葬自己般那麽用心。

我說:“阿坤,這個不是自用地,隨便找一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