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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去了一趟廣州,因為我說過我會接雪芬出戒毒所的。
在戒毒所,我見到了雪芬,她比原來胖了些,看起來精神很好。我帶她去酒店住了一夜,天還沒亮,我就走了,走的時候我給她留下了五千元與一張紙條,上麵寫了幾句祝福的話。
在廣州火車站,我買了張回江城的火車票,沒有臥鋪,連硬座都沒有,我隻好先買了張站票,先上車,到時候看看能不能在車上把票換成臥鋪票。由於是下午五點多的車,想到晚上不能睡,我又去車站附近的旅社開了個單間。在那睡了一會兒就被雪芬的電話吵醒了,她在電話裏問我,你在哪。我說,我在車上,雪芬,再見,好好保重自己。雪芬哭了說,你這壞蛋,你幫我戒毒,讓我欠你的,然後又讓我無處還。我說,雪芬,我是替我兄弟替你償還,我兄弟是販毒犯,這是他的錢,我用他的錢幫你戒毒,算是他的間接懺悔吧。雪芬說,你讓我戒了毒,你現在又要我戒了愛嗎?毒難戒,愛比毒更難戒。我說,遺憾,至少表示還能緬懷。
我一無所有,沒有能力去愛她,假使我們在一起,最先也許感覺不錯,可漸漸地就會為了雞毛蒜皮的事而鬧得不開心,沒有錢,沒有房子,再加上她長得漂亮,身邊自然又有無數的**。到時候又與我和可芯的情況一樣——可芯在我內心留下的陰影還不曾散去。
雪芬說,我不要緬懷,我要把握現在,如果你也愛我的話,你不要顧慮那麽多。兩個相愛的人一定能夠走到最後的。我說,好了,就這樣了,我們,就如曾經在一座涼亭躲雨的路人,因為狂風,因為寒冷,我們在裏麵緊緊相依,相互溫暖,然後雨停了,太陽出來了,我們必須各趕各的路了,再見。雪芬說,不要再見。我說,那就不要再見吧,關了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