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紀二十三(起上章涒灘,盡著雍執徐,凡九年
○孝宗穆皇帝下
升平四年庚申,公元三六零年
春,正月,癸巳,燕主俊大閱於鄴,欲使大司馬恪、司空陽騖將之入寇;會疾篤,乃召恪、騖及司徒評、領軍將軍慕輿根等受遺詔輔政。甲午,卒。戊子,太子暐即位,年十一。大赦,改元建熙。
秦王堅分司、隸置雍州,以河南公雙為都督雍、河、涼三州諸軍事、征西大將軍、雍州刺史,改封趙公,鎮安定。封弟忠為河南公。
仇池公楊俊卒,子世立。
二月,燕人尊可足渾後為皇太後。以太原王恪為太宰,專錄朝政;上庸王評為太傅,陽騖為太保,慕輿根為太師,參輔朝政。根性木強,自恃先朝勳舊,心不服恪,舉動倨傲。時太後可足渾氏頗預外事,根欲為亂,乃言於恪曰:“今主上幼衝,母後幹政,殿下宜防意外之變,思有以自全。且定天下者,殿下之功也。兄亡弟及,古今成法,俟畢山陵,宜廢主上為王,殿下自踐尊位,以為大燕無窮之福。”恪曰:“公醉邪?何言之悖也!吾與公受先帝遺詔,雲何而遽有此議?”根愧謝而退。恪以告吳王垂,垂勸恪誅之。恪曰:“今新遭大喪,二鄰觀釁,而宰輔自相誅夷,恐乖遠近之望,且可忍之。”秘書臨皇甫真言於恪曰:“根本庸豎,過蒙先帝厚恩,引參顧命。而小人無識,自國哀已來,驕很日甚,將成禍亂。明公今日居周公之地,當為社稷深謀,早為之所。”恪不聽。
根又言於可足渾氏及燕主暐曰:“太宰、太傅將謀不軌,臣請帥禁兵以誅之。”可足渾氏將從之,暐曰:“二公,國之親賢,先帝選之,托以孤嫠,必不肯爾。安知非太師欲為亂也!”乃止。根又思戀東土,言於可足渾氏及暐曰:“今天下蕭條,外寇非一,國大憂深,不如還東。”恪聞之,乃與太傅評謀,密奏根罪狀,使右衛將軍傅顏就內省誅根,並其妻子、黨與。大赦。是時新遭大喪,誅夷狼籍,內外恟懼,太宰恪舉止如常,人不見其有憂色,每出入,一人步從。或說以宜自戒備,恪曰:“人情方懼,當安重以鎮之,奈何複自驚擾,眾將何仰!”由是人心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