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十五(起重光大淵獻,盡旃蒙單閼,凡五年
○太宗明皇帝下
泰始七年辛亥,公元四七一年
春,二月,戊戌,分交、廣置越州,治臨漳。
初,上為諸王,寬和有令譽,獨為世祖所親。即位之初,義嘉之黨多蒙全宥,隨才引用,有如舊臣。及晚年,更猜忌忍虐,好鬼神,多忌諱,言語、文書,有禍敗、凶喪及疑似之言應回避者數百千品,有犯必加罪戮。改“騧”字為“”,以其似禍字故也。左右忤意,往往有刳斫者。
時淮、泗用兵,府藏空竭,內外百官,並斷俸祿。而上奢費過度,每所造器用,必為正禦、副禦、次副各三十枚。嬖幸用事,貨賂公行。
上素無子,密取諸王姬有孕者內宮中,生男則殺其母,使寵姬子之。
至是寢疾,以太子幼弱,深忌諸弟。南徐州刺史晉平刺王休祐,前鎮江陵,貪虐無度,上不使之鎮,留之建康,遣上佐行府州事。休祐性剛很,前後忤上非一,上積不能平,且慮將來難製,欲方便除之。甲寅,休祐從上於岩山射雉,左右從者並在仗後。日欲暗,上遣左右壽寂之等數人,逼休祐令墜馬,因共毆,拉殺之,傳呼“驃騎落馬!”上陽驚,遣禦醫絡驛就視,比其左右至,休祐已絕。去車輪,輿還第。追贈司空,葬之如禮。
建康民間訛言,荊州刺史巴陵王休若有至貴之相,上以此言報之,休若憂懼。戊午,以休若代休祐為南徐州刺史。休若腹心將佐,皆謂休若還朝,必不免禍。中兵參軍京兆王敬先說休若曰:“今主上彌留,政成省閣,群豎恟々,欲悉去宗支以便其私。殿下聲著海內,受詔入朝,必往而不返。荊州帶甲十餘萬,地方數千裏,上可以匡天子,除奸臣,下可以保境土,全一身;孰與賜劍邸第,使臣妾飲泣而不敢葬乎!”休若素謹畏,偽許之。敬先出,使人執之,以白於上而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