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治通鑒(精編版)

卷一百四十七

◎梁紀三(起著雍困敦,盡閼逢敦牂,凡七年

○高祖武皇帝三

天監七年戊子,公元五零八年

春,正月,魏潁川太守王神念來奔。

壬子,以衛尉吳平侯昺兼領軍將軍。

詔吏部尚書徐勉定百官九品為十八班,以班多者為貴。二月,乙醜,增置鎮、衛將軍以下為十品,凡二十四班;不登十品,別有八班。又置施外國將軍二十四班,凡一百九號。

庚午,詔置州望、郡宗、鄉豪各一人,專掌搜薦。

乙亥,以南兗州刺史呂僧珍為領軍將軍。領軍掌中外兵要,宋孝建以來,製局用事,與領軍分兵權,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領軍拱手而已。及吳平侯昺在職峻切,官曹肅然;製局監皆近幸,頗不堪命,以是不得久留中,丙子,出為雍州刺史。

三月,戊子,魏皇子昌卒,侍禦師王顯失於療治,時人皆以為承高肇之意也。

夏,四月,乙卯,皇太子納妃,大赦。五月,己亥,詔複置宗正、太仆、大匠、鴻臚,又增太府、太舟,仍先為十二卿。

癸卯,以安成王秀為荊州刺史。先是,巴陵馬營蠻緣江為寇,州郡不能討。秀遣防閣文熾帥眾燔其林木,蠻失其險,州境無寇。

秋,七月,甲午,魏立高貴嬪為皇後。尚書令高肇益貴重用事。肇多變更先朝舊製,減削封秩,抑黜勳人,由是怨聲盈路。群臣宗室皆卑下之,唯度支尚書元匡與肇抗衡,先自造棺置聽事,欲輿棺詣闕論肇罪惡,自殺以切諫;肇聞而惡之。會匡與太常劉芳議權量事,肇主芳議,匡遂與肇喧競,表肇指鹿為馬。禦史中尉王顯奏彈匡誣毀宰相,有司處匡死刑。詔恕死,降為光祿大夫。

八月,癸醜,竟陵壯公曹景宗卒。

初,魏主為京兆王愉納於後之妹為妃,愉不愛,愛妾李氏,生子寶月。於後召李氏入宮,捶之。愉驕奢貪縱,所為多不法。帝召愉入禁中推案,杖愉五十,出為冀州刺史。愉自以年長,而勢位不及二弟,潛懷愧恨;又,身與妾屢被頓辱,高肇數譖愉兄弟,愉不勝忿;癸亥,殺長史羊靈引、司馬李遵,詐稱得清河王懌密疏,雲“高肇弑逆”。遂為壇於信都之南,即皇帝位,大赦,改元建平,立李氏為皇後。法曹參軍崔伯驥不從,愉殺之。在北州鎮皆疑魏朝有變,定州刺史安樂王詮具以狀告之,州鎮乃安。乙醜,魏以尚書李平為都督北討諸軍、行冀州事,以討愉。平,崇之從父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