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紀十三(起旃蒙單閼,盡強圉大荒落,凡三年
○高祖武皇帝十三
大同元年乙卯,公元五三五年
春,正月,戊申朔,大赦,改元。
是日,魏文帝即位於城西,大赦,改元大統,追尊父京兆王為文景皇帝,妣楊氏為皇後。
魏渭州刺史可朱渾道元先附侯莫陳悅,悅死,丞相泰攻之,不能克,與盟而罷。道元世居懷朔,與東魏丞相歡善。又母兄皆在鄴,由是常與歡通。泰欲擊之,道元帥所部三千戶西北度烏蘭津抵靈州,靈州刺史曹泥資送至雲州。歡聞之,遣資糧迎候,拜車騎大將軍。道元至晉陽,歡始聞孝武帝之喪,啟請舉哀製服。東魏主使群臣議之,太學博士潘崇和以為:“君遇臣不以禮則無反服,是以湯之民不哭桀,周武之民不服紂。”國子博士衛既隆、李同軌議以為:“高後於永熙離絕未彰,宜為之服。”東魏從之。
魏驍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李虎等招諭費也頭之眾,與之共攻靈州,凡四旬,曹泥請降。己酉,魏進丞相略陽公泰為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大行台,封安定王;泰固辭王爵及錄尚書,乃封安定公。以尚書令斛斯椿為太保,廣平王讚為司徒。
乙卯,魏主立妃乙弗氏為皇後,子欽為皇太子。後仁恕節儉,不妒忌,帝甚重之。
稽胡劉蠡升,自孝昌以來,自稱天子,改元神嘉,居雲陽穀;魏之邊境常被其患,謂之“胡荒”。壬戌,東魏丞相歡襲擊,大破之。
勃海世子澄通於歡妾鄭氏,歡歸,一婢告之,二婢為證。歡杖澄一百而幽之,婁妃亦隔絕不得見。歡納魏敬宗之後爾朱氏,有寵,生子浟,歡欲立之。澄求救於司馬子如。子如入見歡,偽為不知者,請見婁妃;歡告其故。子如曰:“消難亦通子如妾,此事正可掩覆。妃是王結發婦,常以父母家財奉王;王在懷朔被杖,背無完皮,妃晝夜供侍;後避葛賊,同走並州,貧困,妃然馬矢自作靴;恩義何可忘也!夫婦相宜,女配至尊,男承大業。且婁領軍之勳,何宜搖動!一女子如草芥,況婢言不必信邪!”歡因使子如更鞫之。子如見澄,尤之曰:“男兒何意畏威自誣!”因教二婢反其辭,脅告者自縊,乃啟歡曰:“果虛言也。”歡大悅,召婁妃及澄。妃遙見歡,一步一叩頭,澄且拜且進。父子、夫婦相泣,複如初。歡置酒曰:“全我父子者,司馬子如也!”賜之黃金百三十斤。